武汉给狗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?
1、办理条件 年满3月龄,身体健康的犬; 持《犬只准养证》,养犬人姓名、住址与证件相符; 为犬只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及粮食,并保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; 犬只死亡或失踪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发证机关。
2、所需材料 《犬只准养证》原件以及复印件(需核对原件);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读卡打印复印件); 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 犬只照片两张(正面免冠,彩色,露出双耳,背面注明犬名、犬主姓名住址)。
3、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登记,填写《养犬登记申请书》;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,组织人员对犬的外形、精神状态等进行检查和现场测量,确认无误后,由申请人交验上述证件和材料,签字按手印确认,领取《犬类免疫证》; 公安机关在确定犬只是符合条件的安全后,签发《犬类养殖许可证》。
4、相关费用 养犬管理费:每年缴纳一次,第一次办证免第一年费用,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费用标准分别为:大型犬500元/只/年,中型犬400元/只/年,小型犬300元/只/年。 狂犬疫苗:首次注射免费,以后每只疫苗80元。